《
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
危险驾驶罪入刑。“
醉驾入刑”是公众和媒体为方便表达和传播而使用的一个“缩略语”,含义是将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和规范的范围,之前此类行为只受
民法、行政法调整和规范,所承担的责任只是
民事责任或
行政责任,自从《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之后,加重了对这种行为的惩罚力度,由
行政处罚提升到
刑事处罚。 “醉驾入刑”中的“刑”是指刑法,而不是单指
刑罚。刑法包括
犯罪和刑罚两个方面,“醉驾入刑”是把醉驾行为规定为
犯罪行为,但是否受到刑事处罚,要根据刑
法规定的
量刑原则来决定。 而“醉驾免刑”中的“刑”是指刑罚。因而,“醉驾入刑”与“醉驾免刑”并不矛盾,依据刑法规定,对醉驾行为是允许定罪而不
判刑的。醉驾一律入刑并不等于凡是醉驾者就应当一律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