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的人跑了找不到欠款人依旧可以
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受理后,欠款人不出庭或者是下落不明,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
缺席判决。如果欠款人有
担保人,欠款人跑路了,可以将担保人一起
起诉,例为被告,要求其承担
担保责任。 二、在申请起诉,法院受理判决后,害怕欠款人财产转移,可以同时
申请财产保全,这个是指人
民法院在有
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起诉后,为
保证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执行,避免财产遭受的损失,对
借款人的财产有争议,采取限制
当事人的处分
强制措施,在一般的情况下,
被执行人的人房屋,法院可以查封,并不会拍卖。 三、如果是有特殊的情况,
债权人可以申请先给予执行,这是在法院终判决之前,为解决债权人的个人生活或者是生产经营所需,承担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判决中所确定义务的一种措施。 四、
支付令申请,即督促程序。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
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的一种特殊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