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
报警,不买。买了,就算买个教训。你的情况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
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
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
犯罪。第二百二十六条以
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
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
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交易的;
3、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给
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