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
诉讼离婚需要具备法定的
离婚事由且有足够的
证据才会被判决离婚。人 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准予离婚。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即使
提出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只要具备离婚的法定事由,人民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你描述的案件情况所反映的法律事实“有配偶者与婚外第三人发生
婚外情的行为”不属于我国法定离婚条件,除非你的配偶与婚外第三人有“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解释: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仅仅是偶尔或者经常性的婚外性行为不属于此种情况)”的行为才构成法定离婚条件之一。
2、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离婚损
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有特定
侵权行为导致离婚,另一方
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的
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
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离婚中无过错的当事人一方精神痛苦的功能,并最终实现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保障无过错配偶合法权益的目的。
(1)承担
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且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仅为
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婚内提起过错赔偿是不会受理的,必须是提起离婚诉讼时才会处理;
(2)过错内容。在以下过错内容之一时,无过错方才享有请求损害赔偿权: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
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
3、本律师建议:可否通过一定的技巧收取过错方出具的“悔过书”或是在
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其
过错责任等相关证据材料,但注意
收集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尽量不要
主动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