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
继承或
赠予所得的财产,但
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规定 我国的
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
未婚同居、婚外
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
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婚前财产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
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
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
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
4.夫妻对
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11月的《关于人
民法院审理离婚
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
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
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