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工伤职工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工伤等级鉴定流程如下:
劳动者到当地劳动局
社保科领取
工伤认定表;按照劳动局的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劳动局接到这些材料后报市一级劳动局在60天以内进行认定。属于工伤的,下一步进行
伤残等级鉴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要求
赔偿的,在依据以上材料
申请仲裁,如果县级市里没有
仲裁机构,到市级
劳动部门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
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
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