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投靠条件:1.夫妻均达到离、
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
退休手续;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备注:北京市现行户口政策要求,老人投靠北京子女必须满足被投靠人是独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户口都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这几个地方。另外父母两个人必须一起提出投靠申请,如果一方已经过世,需要提供
死亡证明。(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
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法律依据:《
户口迁移办理指南》公民符合如下条件可办理户口迁移: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及
收养已登记常住户口
未成年人;2、干部、职工调动、录用;3、复员、
转业、
家属随军;4、投资兴业、人才引进;5、
购房、分房、自建房、受赠或继续房产;6、留学回国、入境定居;7、大中专学生入学,毕业(肄业、转学、退学)8、
刑满释放(
假释、
保外就医)、解除劳教;9、其他符合规定的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