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且遭遇了工伤事故,他们应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赔偿数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明文规定,对于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劳动者来说,必须要保留劳动关系并且退出工作岗位,同时还可以享受相应的权益:
(一)他们应当被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金额应为一级伤残者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者25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到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根据其伤残级别,个人每月也将收到来自工伤保险基金的伤残津贴,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者的津贴占其个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者是85%,依此类推到四级伤残者,占比为75%。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的话,那么社保部门会负责补充不足部分;
(三)当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了退休手续之后,社保部门将会停止发放伤残津贴,而工伤职工则可以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话,社保部门也会负责补充不足部分。
再者,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共同用伤残津贴作为基数,按照规定缴纳相关医保费用。针对被鉴定为五级和六级伤残的劳动者,他们同样能享受到以下权益: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收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时,是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时,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尽管他们可能无法胜任原来的工作,但是仍然有权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其自身情况进行适当的工作安排。如果实在无法安排工作的话,单位每月需向他们支付伤残津贴,且标准为:五级伤残津贴为劳动者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津贴为60%,同时用人单位仍旧有义务按照规定为他们缴纳各个基金项下的社会保险费用。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话,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补充责任。劳动者如有变化的话,他们可以要求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工伤保险中心需要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这两次补助金的具体金额,应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制定。
最后,我们看一看评级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者能享有的权益:
(一)同样,他们也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那里收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工资,总之,直到十级伤残的伤势,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结束时,或者说劳动者本身想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工伤保险基金便会支付给他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也要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额度应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明确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已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未缴满十五年怎么解决
依据法律规定,参与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个案,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际,倘其累计缴费年限尚不足十五年者,则可选择继续缴款直至满足上述要求,进而每个月都能享有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权利;
亦或是将之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遵循国务院相关规定来享有对应的养老保险福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若员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且遭遇了工伤事故,他们应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赔偿数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明文规定,对于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劳动者来说,必须要保留劳动关系并且退出工作岗位,同时还可以享受相应的权益:
(一)他们应当被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金额应为一级伤残者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者25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到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根据其伤残级别,个人每月也将收到来自工伤保险基金的伤残津贴,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者的津贴占其个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者是85%,依此类推到四级伤残者,占比为75%。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的话,那么社保部门会负责补充不足部分;
(三)当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了退休手续之后,社保部门将会停止发放伤残津贴,而工伤职工则可以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话,社保部门也会负责补充不足部分。
再者,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共同用伤残津贴作为基数,按照规定缴纳相关医保费用。针对被鉴定为五级和六级伤残的劳动者,他们同样能享受到以下权益: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收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时,是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时,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尽管他们可能无法胜任原来的工作,但是仍然有权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其自身情况进行适当的工作安排。如果实在无法安排工作的话,单位每月需向他们支付伤残津贴,且标准为:五级伤残津贴为劳动者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津贴为60%,同时用人单位仍旧有义务按照规定为他们缴纳各个基金项下的社会保险费用。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话,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补充责任。劳动者如有变化的话,他们可以要求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工伤保险中心需要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这两次补助金的具体金额,应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制定。
最后,我们看一看评级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者能享有的权益:
(一)同样,他们也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那里收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工资,总之,直到十级伤残的伤势,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结束时,或者说劳动者本身想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工伤保险基金便会支付给他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也要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额度应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明确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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