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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商品房预售纠纷请律师收费标准

3.1w浏览 匿名 2022-10-19 湖南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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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是一个涉及金额很大的纠纷,许多当事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选择聘请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处理相关的房产纠纷。那么大家知道请房产纠纷律师需要出多少律师费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三、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可以按一审标准的50%收费。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规定标准2倍以内与当事人协商收费。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聘请房产纠纷律师所需要支付律师费的相关内容,大家也看到了,对于不同的地区,房产纠纷的律师费都是不同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更多关于房产纠纷律师费的知识,你可以到律图网站进行了解。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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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及销售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br/>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br/>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br/>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br/>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br/>二、证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普遍适用于各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br/>1、房地产买卖合同<br/>2、房地产销售许可证<br/>3、购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据、付清楼款证明或发票。购房方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还应提供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分期支付按揭款的清单等<br/>4、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br/>5、房屋交接时间的证明、如入伙通知书、入伙交接单。<br/>三、当事人还应针对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交仅适用于某类案件的证据<br/>(一)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方要求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案件<br/>1、购房方受到损失的证据<br/>2、售房方以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为由提了抗辩的,应提供气象、地震、消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等。<br/>(二)因开发商延期办理《房地产证》,购房方要求支付延期办证违约金的<br/>1、售房方通知购房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办理《房地产证》的证明<br/>2、售房方已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证明<br/>3、房地产证或产权转移登记的电脑查询单。<br/>四、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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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及销售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br/>第二条的规定二者均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区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首先应当区分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并签订的合同。故上述纠纷的区分标准是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属于正在建设的房屋还是已竣工的房屋。就正在建设的房屋买卖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就已竣工的房屋买卖而发生的纠纷则属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br/>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br/>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br/>(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br/>(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br/>(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br/>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br/>第十条<br/>第一款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br/>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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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及销售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br/>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br/>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br/>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br/>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br/>二、证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普遍适用于各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br/>1、房地产买卖合同<br/>2、房地产销售许可证<br/>3、购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据、付清楼款证明或发票。购房方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还应提供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分期支付按揭款的清单等<br/>4、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br/>5、房屋交接时间的证明、如入伙通知书、入伙交接单。<br/>三、当事人还应针对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交仅适用于某类案件的证据<br/>(一)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方要求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案件<br/>1、购房方受到损失的证据<br/>2、售房方以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为由提了抗辩的,应提供气象、地震、消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等。<br/>(二)因开发商延期办理《房地产证》,购房方要求支付延期办证违约金的<br/>1、售房方通知购房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办理《房地产证》的证明<br/>2、售房方已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证明<br/>3、房地产证或产权转移登记的电脑查询单。<br/>四、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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