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因涉嫌
挪用公款罪被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什么时间内会将案件送去检察院?
律师解答:一般的
刑事案件从
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
被拘留的人,应当在
拘留后的24小时以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