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业主有权利取消
房屋租赁合同继续租赁的原因通常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是由于他们或者其家人需要使用此房屋作为居家生活地点,例如因为职业发展方向的调整而不得不搬回原住宅;其次是由于房屋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检修和改造,因此在维修过程中无法继续让租户入住使用;再次是根据已签署的
租赁协议,发现承租人存在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例如未能及时支付应付租金、未经允许擅自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等,因此业主有权依照相关条款撤销合同并停止租赁;最后也是比较特殊的一点,即由于经济上的困境压力,业主需要将房产出售以筹集所需资金。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不管是出于何种具体原因,所有操作都应该严格遵守双方事先所签署的
租赁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及其附加法律
法规。
如果业主没有足够的合理原因却擅自毁约,那么很可能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