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单说,在特定情况下,
债权人能
起诉股东让其履行
出资义务。
(2)按照《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要是公司债权人找未履行或没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让其在没出资本息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中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法院是会支持的。
(3)打个比方,股东没依照
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等公司对外欠债还还不上时,债权人就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
向法院起诉这个股东,要求他在没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不过要注意,起诉的时候得把股东没履行出资义务的事实、公司债务状况等关键信息弄清楚,通过合法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5)不然,要是稀里糊涂去起诉,可能就达不到想要的结果,自己的权益也没法很好地得到保障。
(6)所以,债权人得清楚这些规定,准备充分了再行动,才能顺利让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