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按照均等的原则来进行分割。
首先要明确
共同财产的范围,这涵盖了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获得的
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
对于实物财产,如果能够清晰地分清份额,那就按照份额来划分;要是难以分割,或者分割会导致财产价值减少,那么可以通过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获取补偿款后再进行分配。
要是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那么在
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即使离婚后,如果另一方发现了上述行为,也能够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双方也能够
协商一致,依据双方的意愿来分割财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行。
比如一方私自将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变卖,这种行为就属于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有过错的一方可能就会少分或不分。
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将房产归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这种协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