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
信用卡盗窃罪改叫
信用卡诈骗罪啦。
(2)它的
定罪标准是这样的:要是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用假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去搞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通常得5000元以上),那就不行。
(3)还有用作废的信用卡,像过期的、已注销的这种卡也不能用。
(4)再有就是冒用别人信用卡,没经过持卡人同意就擅自用。
(5)另外,恶意透支也不行,就是持卡人怀着
非法占有的想法,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发卡银行催了两次后,超过三个月还不还。
(6)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标准是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
(7)只要符合这些情况,还达到了相应数额标准,就可能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会受到
刑事处罚。
(8)我们可得注意,信用卡是方便,但用的时候得守规矩,不然就可能给自己招来麻烦。
(9)可别想着钻空子,不然法律的制裁可不会轻饶,还是老老实实按规定用卡,心里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