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履行规则如下:质量要求不明确的,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这些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例如员工与公司
签订合同后,对于合同中某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没说清楚,那就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来,如果没有相应标准,就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如果是关于报酬约定不明,就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来定。
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能保障双方在合同约定不明时也有规则可依,维护各自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