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人让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门诊及住院治疗费用。
(二)家庭经济困难时,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符合条件者获医疗费用补助。
(三)咨询当地精神卫生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部分地区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专项救助政策,如免费服药、住院减免等。
(四)向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临时救助,缓解紧急医疗支出压力。同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主动对接部门并提交家庭收入证明、诊断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获得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