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侵权责任通常适用
过错责任原则。
就是说要是幼儿园没有尽到教育、管理方面的职责,从而致使幼儿出现
人身损害等后果,那幼儿园就得承担侵权责任。
像幼儿在园内因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摔倒受伤,并且幼儿园没有及时进行维修,这种情况就可能会被认定幼儿园存在过错。
在这种情形下,幼儿园要承担
赔偿责任,
赔偿的项目包括
医疗费、
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
要是幼儿园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相应的职责,像是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对教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那就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另外,对于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况,会推定幼儿园有过错,除非幼儿园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幼儿园的侵权责任重点就在于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教育、管理义务,具体的责任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总之,幼儿园在保障幼儿安全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严格履行教育、管理职责,避免因未尽义务而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