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定金超过20%不一定就构成
欺诈。
定金罚则明确规定,定金数额由
当事人自行约定,不过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的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要是一方交
付定金的时候,故意把超过20%这个事实隐瞒起来,从而误导对方
签订合同,这种情况就可能涉嫌欺诈。
欺诈的定义是,一方故意向对方告知
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把真实情况隐瞒,进而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要是仅仅是对定金上限规定不了解,所以约定超过了20%,通常是不构成欺诈的。
这种情况下,超过部分会按照预付款来处理。
当发现定金超过20%后,双方能够协商调整定金数额,或者对超出部分的性质进行明确的约定。
要是因为定金超过20%引发了
纠纷,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形来判断是不是存在
欺诈行为,然后再去寻求相应的法律救济。
比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了解定金规定就盲目约定,后来才发现超了20%,这就属于对规定不熟悉,一般不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