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觉得共有物分割折价款过低时,首先要确定是否签订了相关分割协议。
(二)要是没签,那就可以和其他共有人商量,说明你觉得价款低的合理理由,努力重新协商出一个合理的价款。
(三)要是已经签了协议,在某些情况下还是有补救办法的。
(四)比如说,能证实订立协议的时候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定
可撤销的情况,那就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个协议,重新确定共有物分割的价款。
(五)要是没办法证明有可撤销的情形,不过出现了新的重大事由,让原来的分割价款变得极其不合理,也可以试着和共有人商量变更,商量不成的话就
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形全面判断是否调整折价款。
(六)总之,对于共有物分割折价款过低的情况,要依据是否签订协议等具体状况,通过合适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分割价款合理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