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
财产清算通常是由遗产管理人来负责。
按照《
民法典》的规定,
继承开始后,如果有
遗嘱执行人,那么遗嘱执行人就是遗产管理人;要是没有遗嘱执行人,
继承人就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要是继承人没有推选,那就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而要是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
放弃继承,就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要负责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还要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的情况。
同时,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并且处理被继承人的
债权债务等事务。
要是遗产管理人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继承人、
受遗赠人、
债权人造成了损害,那是要承担
民事责任的。
比如,遗产管理人没有妥善保管遗产导致部分财产损坏,使得继承人利益受损,这种情况下,遗产管理人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遗产管理人在死者财产清算过程中有着重要职责,必须依法履行,否则将面临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