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职责和
刑事处罚是两个分别概念,刑事职责包含
犯罪和
刑罚两个问题,而刑事处罚主要指刑罚。免予刑事处罚,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无免除对被告人的犯罪认定。所以,从这个角度说仅免于刑事处罚仍是在追究刑事职责。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是必须确认被告人构成犯罪,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免予刑事处罚虽不具有刑罚的性质和作用,但却是刑罚的必要增加,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地位。rn 比如,我国
刑法第十九条限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能够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从这一条文中就能够看出,犯罪是前提,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是
量刑情节,因为对他们犯罪做出的也是有罪裁判,仅是因为有法定情节,因此能够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