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只要无违背限定,在
解除取保候审、变换
强制措施的同时都会退还。法律依据:1、《公安机关解决
刑事案件流程限定》第九十七条被取保候审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无违背本限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限定,也无再次有意
犯罪的,或者具有本限定第一百八十三条限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换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
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
法定代理人能够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在宣布
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限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准许不得离开所寓居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虚构
证据或者
串供。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能够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限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
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
被害人及其
近亲属、
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做法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资料、行驶资料交执行机关保存。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
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