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成能够
诉讼离婚!
关键是需要符合法院裁判
离婚的要求。
法院裁判离婚的法定要求是:夫妻感情确已破碎。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议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允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
夫妻“感情确已破碎”是裁判离婚的法定要求。“感情确已破碎”是实体性限定,是允予离婚与不允予离婚的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