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男生嫖娼已发生行为后面被骗说充会员可以多体验几次然后给了3千多但是没去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然后自首会被拘留吗?
[律师回复] 你好,我是虎门刑事律师严驰。你这种情况际拘留,分两层法律说清楚
1、你 16 岁,法定不执行拘留的硬性规则(2025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3 条)
已满 16 不满 18 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即便法条规定可以拘留,也不执行行政拘留(只是可能开拘留处罚文书,但不收押、不去拘留所)。
只有两种例外才会真关:
① 你之前有过治安违法记录(打架、盗窃、寻衅滋事等被派出所处罚过);
② 本次嫖娼情节极其恶劣(多次、公共场所、未成年人卖淫等),本案显然不属于。
2、你有多重从轻、免罚情节,大概率只训诫 / 小额罚款,甚至不处罚
1)自首主动投案(法条第 19 条):主动到派出所如实交代,属于减轻、不予处罚的法定情节;
2)属于 “套路嫖诈骗”,实际未再次发生性行为:第一次完事之后对方以充会员为由骗钱,后续根本没提供服务,属于嫖娼未遂、情节轻微;
3)你本身是诈骗受害者,被骗 3000 多元已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警方会优先立案抓骗子追赃;
4)未成年人:14-18 周岁违法,法律要求从轻、减轻处罚,对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