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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范围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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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11-22

夫妻共同财产包含这些方面。

工资,那是夫妻在婚姻生活中通过工作劳动挣得的钱;奖金,也是工作表现好获得的额外奖励;劳务报酬,就是做一些劳务工作所得到的报酬。

还有生产方面的收益,比如一起经营企业赚的利润;经营的收益,像做生意赚的钱;投资的收益,把钱拿去投资后获得的好处。

知识产权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在知识产权方面获得的经济利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的,但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规定只给一方的,那就不算。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应该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像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得到的收益,男女双方实实在在拿到手的或者应该拿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总的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不过要把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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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浏览 2024-06-11
您好,我朋友要离婚,但是她丈夫却不把一部分财产给他,说她没有份,所以我想讨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一些啊?
[律师回复] 1、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 2、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3、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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