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说的就是在合同到了该履行的期限之前,这时候有一方,特别明确地表示自己不打算履行合同义务,或者用自己的行为让别人一看就知道他不会履行合同。
不安抗辩权,是在双务合同里,那应该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对方已经或者有可能丧失了履行债务的能力这种情况,就有权先暂停履行合同。
它们的区别主要在这里:预期违约主要就是一方直接明着或者暗暗地毁约;而不安抗辩权,是因为对方的经营状况变得特别糟糕等法定的一些情况,所以暂时先不履行合同。
预期违约是在合同该履行的期限还没到的时候就发生,不安抗辩权,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的情况。
要是发生了预期违约,没违约的那一方就可以直接让违约的那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是行使了不安抗辩权,等对方又能履行了或者提供了合适的担保,那就得继续履行合同,要是对方还是不行,那就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让对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