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当女职工处于孕期并进行产前检查时,用人单位务必将其视为正常出勤,绝不能扣除其工资。
倘若女职工是因为怀孕所引发的疾病而需要请假去看病,在这种病假情形下,单位应当依照病假工资的规定来发放工资,而不是毫无缘由地全额扣除。
通常来说,病假工资一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比例在不同地区可能会存在差异。
倘若单位违反了规定而扣除了女职工的工资,女职工可以首先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来寻求解决办法;倘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通过这些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应得的工资待遇不会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