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开发商
一房二卖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
购房者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因此,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者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想要达到的目的,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或者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并且对于一房二卖的情况,法律还规定了额外的惩罚,即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经支付的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金。当然,在实践中,对于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者也应当时刻提高警惕,注意对
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