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性捐款:无使用指向的捐款。此类捐款都将用于符合希望工程宗旨的资助项目。
(2)结对救助特困学生捐款:用于救助面临失学的特困学生完成学业,救助一名小学生需捐款200元/年;初中生600元/年;高中生800元/年;大学生2021元。捐款后,区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根据捐助人的需求,负责帮其联系受助学生或受助生所在学校,以便于与受助生建立直接联系。
(3)捐建希望小学:用于乡村小学危旧校舍的改造,捐款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捐资10万元的,用于新建校舍,学校建成后,统一命名为×××希望小学。
(4)捐赠物资:主要是适用于贫困地区乡村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所需的教学设备以及教师和学生的学习、生活物品。为提高希望工程工作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也欢迎捐赠相应的物资设备(如:办公用品)。
救助程序:
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团委与学校调查学生情况后,填写统一的救助表格,学校盖章后,乡镇、街道、开发区团委盖章,报团区委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团区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了解学生情况是否属实。表格报团区委后供救助人参考,确定救助后救助款将定期划拨到各乡镇、开发区中心校及区属有关学校。
上述是希望工程如何接受遗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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