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最新依据商事留置权怎么理解

1.5k浏览 帮助14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3-04

商事留置权是指商人间因营业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于其债权未受清偿前,就所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行使留置权。商事留置权的作用在于维持商人间的信用,确保安全与确实的交易关系,故而商事留置权在成立上不要求牵连关系。实现商事留置权的要件为:


一、债权人必须是已届履行期的债权;


二、债权人留置的财产是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均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主体;


四、商事留置不限于同一法律关系;


五、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发生在日常经营活动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最新依据商事留置权怎么理解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2字,预估阅读时间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428人选择咨询律师
34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最新依据商事留置权怎么理解
一键咨询
  • 136****31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1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3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0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2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5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7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7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4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6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0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7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3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2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2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6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5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1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8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0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3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0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1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2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0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8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8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5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0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7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7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0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3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6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6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77****174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4****393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454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扣押的法律依据最新
关于扣押行为的法律依据,当侦查过程中发现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财物和文件时,应依法进行查封扣押。但非涉案物品不应受此措施限制。已查封扣押的物品,需与目击者和持有者核实并列出清单,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字或盖章。一份交还持有人,一份存案备查。确保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和公正性。
39浏览 2024-09-14
留置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关于留置权的法律属性问题 一、留置权的从属性留置权的从属性又称附属性,是指留置权的成立和实现须以债权关系的先行存在为必要,其从属于该债权关系。留置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依法发生的物权,是一种担保物权,自然具有从属于被担保债权的属性。留置权的成立,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债权不存在或者不能确定或者无效的,不可能发生留置权。受留置权担保的债权,因为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混同等原因消灭的,留置权随之消灭。而且,留置权的优先受偿性也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人只有在被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内才能优先清偿。关于留置权是否可以同其他担保物权一样随同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从留置权的从属性上看,留置权不应当与被担保的债权分离,如果主债务当事人未对债权转移有特殊的规定而且法律也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债权转让时,应当允许债权人一并转让留置权。应当注意的是,留置担保的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时,不影响留置权效力。留置担保债权因超过时效消灭的只是胜诉权,主债权仍然存在,留置权并没有消灭。因此,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行使留置权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二、留置权的不可分性留置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在留置关系中,债权人可以就留置物全部行使权利,留置物的分割、部分灭失或者毁损,债权分割或者部分让与、清偿,留置权均不受影响。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留置物因某种原因分割或者让与一部分,在其之上的留置权不受影响。留置权人仍得就全部债权对全部留置物行使权利。 2.留置物部分灭失、毁损的,其剩余部分仍担保全部债权。 3.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如果经分割或者让与一部分时,留置权并不因此受到影响。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分割以后出现的数个债权人对该留置权形成准共有。各债权人得就其应有部分,对于留置物之全部共同行使权利。 4.债权中部分受清偿,并不产生留置权部分消灭的效力。债权人仍可就其未受清偿的债权,于留置物的整体主张权利。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但是,如果留置物可以分割为不同部分,且分割后的留置物足以担保债权的受偿,仍过分强调留置权行使的不可分性,对债务人未免有失公允。当留置权人的财产为可分物时,为求得留置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均衡,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三、留置权的物上代位性留置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物因法定原因转化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留置权的权利内容在于留置标的物和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具有支配标的物交换价值的效力,因此,不论标的物是否变化其原有形态或者性质,只要还能维持其交换价值,留置权基于其直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的效力,可以追及于代位物或者代替物。留置权以其物上代位性对债权提供担保,即因为留置物的灭失、毁损所取得的赔偿金或者对待给付,构成留置物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受留置效力的支配。留置权人对因留置物的毁损或者灭失而取得之赔偿、保险给付或者其他对待给付,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留置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留置权人可以就该留置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留置权人可依物上代位性直接对负有赔偿或者给付义务的第三人行使请求权,并得优先受偿。如果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留置权人可以请求人民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代位物采取保全措施。负有给付代位物义务的任何人,应当向留置权人为给付,因为其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向债务人或者留置物所有人给付代位物的,不得以其给付对抗留置权人;在此情形下,留置权人可以继续请求负有给付代位物义务的人给付代位物,留置权人对取得的利益,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32浏览
房产税计税依据最新
房产税计税依据: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2.1w浏览 2025-02-13
行贿罪最新依据有哪些
“行贿罪”指的乃是为谋取不当之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提供财务的违法行为。在对行贿罪进行认定与惩处时,其依据主要涵盖了犯罪情节、行贿金额以及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等多个层面的因素。在实际的判断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地考量行贿者的主观恶意程度、行贿手法、所谋求利益的性质等等。对于那些能够主动坦白自己行贿行为的人,可以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浏览 2024-09-04
最新盗窃罪立案标准依据
盗窃罪两三百块钱不满足立案条件。立案盗窃罪立案标准如下: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2、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3、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4、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5、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32浏览 2024-09-13
同学向我借了一笔钱急用,半年之期到了也没还我,作为债权人是有留置权的,请问实现留置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237条: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第238条: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12条: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得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第113条:债权人未按担保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履行义务,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的,应当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宽限期的,债权人可以不经通知,直接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的实现,是指留置权人的债权届期未受清偿时,于法定条件下得将留置物变价或取得其所有权,以优先受偿其债权的行为。 依据《物权法》的上述规定,留置权的实现应具备以下几项要件: 第 一,债权已届期清偿期 只有当留置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留置权才初步具备了实现了条件。 第 二,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 留置权不同于其他担保物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其发生二次效力,当债权清偿期限届满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留置权仅产生留置的效力,即权利人有权留置标的物,但尚不发生优先受偿效力。也就是说,留置权人不能立即将留置权进行变价并优先受偿,而必须再履行一定的程序方能真正实现留置权。依据《物权法》第236条第款以及《担保法解释》第113条的规定,该程序分为以下两种: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主债权合同中约定,当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经过这一宽限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不经通知,直接行使留置权。(《担保法解释》第ll3条) (二)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宽限期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方可实现留置权,将留置物变价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债权人没有履行通知义务而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的,应当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保管人甲在保管合同期限届满而寄存人乙仍不支付保管费用之时留置了乙的保管物(一批电器),虽然其给乙确定了3个月的期限,但是并没有通知乙在这3个月内履行债务。当3个月期限届满后,乙就直接将该批钢材变卖了,那么甲应当就由此给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当钢材被低价处理时所产生价差,以及乙因钢材被卖而必须以更高的价格重新购买相同质量的钢材时产生的价差等。
10浏览
新事实新证据重新起诉依据是啥
20浏览 2025-05-25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56****1193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58****7519
  • 律图的律师专业性强,诚恳真挚,问题真正得到了解决。回复问题较快,是我网上咨询遇到的最好的平台和律师。
    156****9931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