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是一个跨度很大,涵义很广的政治概念而非法律概念。恶势力通常是一般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其行为不一定都构成犯罪,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具体的
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并处
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