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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的原则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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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1
1、施工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相关材料;
4、施工合同特有合同条款
5、施工合同通过的相关条款;
6、标准规范、其他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计算单;
9、工程报价凭证;
10、工程双方协商、变更等书面文件。
1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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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施工现场管理的基本原则都有什么呢
进行施工现场管理优化的原则是:标准规范化原则,标准化、规范化是对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要求;科学合理化原则,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都应当按照既科学又合理的管理原则办事,符合现代化工程施工生产的客观要求;经济效益原则,施工现场管理要求以最低的管理成本实现高效的工程进度和质量。
47浏览 2024-09-27
公共设施的主人究竟是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某楼盘的地下停车库被开发商卖给了个人,使得小区的停车费用涨价,造成车库有空位而业主却无法停车的现象,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而部分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比如商铺、会所等被出让给个人的现象也不在少数,并且出让之后因为这些公共配套设施的经营范围和功能的改变,不再作为小区的配套服务所引起的矛盾,也已经开始成为物业管理方面的主要焦点之一。 [解读]这类纠纷其实牵涉到的问题就是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的“主人”到底是谁的问题,究竟是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条例》中,目前只对停车位作了相关的明确规定,即“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当提供给本小区内的业主和使用人使用。停车位不得转让给小区外的单位和个人;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而没有对共用设施和共用部位的权属等问题作出规定。 同时,目前物业部分在共用设施、共用部位的权属问题还涉及到维修和费用的承担问题。比如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哪些属于部分业主共同共有;未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地下停车库权属,应属全体业主还是属于开发商,如果属于全体业主,权证应如何发放、保管、使用,收益应如何处理,维修基金如何筹集、如何分摊。而对于开发商已出售的地下停车库应如何处理,对于开发商建设的地面多层钢结构移动车位的权属应如何认定,部分业主或个别业主是否能对此提讼,部分业主或个别业主对共用设施、共用部位的收益如何处理能否提讼等,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 [解决方法]这一系列问题目前有待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法规。不过总的来说,业主们还需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解决。
361浏览
船舶优先权的优先原则是什么
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15浏览 2025-01-21
清偿权优先顺序为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9浏览 2025-01-18
债权优先权的顺序
债权优先权的顺序: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39浏览 2025-02-05
优先债权的清偿顺序
优先债权的范围一般包括:税收、雇员工资、破产程序的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其清偿顺序如下:一、共益债务。二、破产费用。三、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四、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6浏览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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