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证的办理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二、所需申报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各级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效证明文件);
3、图件(征用土地图件,有关地籍证明);
4、单位
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
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委托
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交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证明;
5、地上附着
物权属证明;
6、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土地登记发证的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初始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
土地所有权、
使用权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