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国企工作两年了,目前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怀孕之前身体本来一直都不好,如今怀孕了,身体问题也更多,为了自己的身体和孩子的健康,想请长假回家安心养胎,请问国企职工怀孕需要长期请假,会被企业辞退吗?
[律师回复]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关于女职工怀孕7个月流产假期的规定,对于女职工流产的休假期间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相关细则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由此可见,本案中的吴女士和其所在公司对上述女职工保护规定都有误读,吴女士并不能主张三个月的产假,而其所在公司则应当按照医嘱给予吴女士一个月的产假,但这一个月期间的工资应当照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