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购合同的
主合同,除标的、价款、支付、
合同生效及修改等主要条款外,一般还应具备如下内容:
1.1 说明收购项目
合法性的法律依据。
1.2 收购的先决条件条款,一般是指:
1)收购行为已取得相关的审批手续,如当收购项目涉及金融、建筑、房地产、医药、新闻、电讯、通讯等特殊行业时,收购项目需要报请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2)收购各方
当事人已取得收购项目所需的第三方必要的同意。
3)至收购标的交接日止,收购各方因收购项目所做的声明及
保证均应实际履行。
4)在所有先决条件具备后,才进而履行
股权转让和付款义务。
1.3 收购各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条款。包括:
1)目标公司向收购方保证没有隐瞒影响收购事项的重大问题。
2)收购方向目标公司保证具有实施收购行为的资格和财务能力。
3)目标公司如经履行收购义务的承诺以及其
董事责任函。
1.4 收购标的资产评估。
1.5 .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1.6 确定转让条件。
1.7 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1.8 确定拟转让
股权的当前价值。
1.9
设定
付款方式与时间,必要时可以考虑在金融机构设立双方共管或第三方监管帐户,并设定共管或监管程序和条件,以尽可能地降低信用风险,以保障收购合同的顺利履行。
1.10 确定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
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11 限制竞争条款。
1.12 确定
违约责任和
损害赔偿条款。
1.13 设定或有损害赔偿条款。即收购方如因目标公司在收购完成之前的经营行为导致的税务、环保等
纠纷受到损害,被收购方应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1.14 设定
不可抗力条款。
1.15 设定有关
合同终止、收购标的交付、收购行为完成条件、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等其他条款。
1.16 合同的生效条款。
2 收购合同的附件。一般包括:
2.1 目标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2.2 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2.3 目标公司
土地转让协议;
2.4 政府批准转让的文件;
2.5 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
2.6 目标公司的
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2.7 目标公司的流动资产清单;
2.8 目标公司的
债权债务清单;
2.9 目标公司对外提供
担保的清单;
2. 10联合会议纪要;
2.11 谈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