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
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2、
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
民事诉讼活动。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
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3、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被监护人出于
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
监护的
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
民事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
财产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