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能要求
经济补偿金,但是可以要求向
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时间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若是用人单位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