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都交了
社保是可以合并的,转移其中一地的社保,具体如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
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
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