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质不同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车主购车时必须要上的保险,属于非盈利性的保险,其保险责任几乎包括了所有的交通风险,其原则是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无论驾驶人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没有责任,保险公司都会按照
保险合同进行一定数额的
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是可选择的商业保险,是盈利性保险,且规定了很多责任免除情况和
免赔率。
2、赔偿范围不同
这是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最大的区别,为了更好的说明问题,我们就以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例来进行说明:
在此保险中,如果驾驶员是
被保险人允许进行驾驶行为,在驾驶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出现了给第三者造**身损害或是直接财产
经济损失的话,保险公司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第三
人死亡或者
伤残,人伤和
财产损失最高赔偿为50万元。
而交强险的最高
赔偿金额则与其不同,其最高赔偿的限额为
12.2万元。如果被保险车辆在进行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发现负有主要事故责任的话,死亡伤残的赔付额最高为11万元,医疗赔偿最高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最高2000元,如果被认定
无责任的话,那么死亡
伤残赔偿最高为
1.1万元,医疗赔付最高1000元,财产赔付最高100元。
4、保险范围不同
第三者责任险有许多免责设定,而交强险则是除了故意造成的事故,除外的所有范围,并且没有免赔率的设定。
第三责任险和交强险同时参保,则可以做大限度的弥补第三方
受害人的损失,同时,减轻车辆所有者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