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
起诉不可能。
《
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给予
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
行贿罪。刑法对行贿罪如何免于
刑事处罚的规定有:
1、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
行贿行为的,可以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2、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
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
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
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