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
赔偿包括以下项目: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护理误工费、
社保补缴费、重新
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采购费、返乡跨省
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
起诉取证跑腿费、
差旅费、因伤服药缝合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和疼痛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
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
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