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
转租的
合同效力是效力待定的。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如果权利人认为此合同有损于自己的权益,可以拒绝追认,该合同为
无效合同。并未受领交付的善意相对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
缔约过失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