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的情况包括:
1、中止履行;
2、提前履行;
3、部分履行。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先履行
债务的
当事人,有确切
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
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
债权人可以拒绝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第五百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三十条第一款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