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需要
执行人吗?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自己的遗产或者其他公司在遗嘱
人死亡后生效的
法律行为。由于遗嘱是
立遗嘱人写的,涉及死亡的遗嘱中涉及
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实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这意味着死者的签名和年、月、日没有相反的
证据是有效的。自写的遗嘱不一定要由
遗嘱执行人或指定执行人执行。写遗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遗嘱的全文必须由立遗嘱人撰写。
(二)遗嘱人应当亲自签名。
(三)遗嘱人必须写明年、月、日。在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有利于鉴定争议的真实性,而且有利于确定立遗嘱人是否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当遗嘱之间存在冲突时,也有助于确定哪份遗嘱是最后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