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
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对其
资产清算后,让无法
清算债务的,可依法
申请破产。公司无财产清偿时,可追究
法人、股东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及每个股东以其所
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有限责任。股东对
公司债务负
无限连带责任,即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
保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
债权人有权就其未受偿部分要求公司股东以其
个人财产清偿。
《企业破产法》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
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