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申请
离婚程序包括:
1、确认
管辖法院。
2、准备
诉讼材料。
3、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的
立案庭上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则能立案,通常会从立案的当天开始,一到二周内,把案件分配到审判庭或速裁庭具体办案法官手中。
4、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做出裁判意见,能调解的,制作调解书等。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