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人一方去世,若房产为
夫妻共同财产,则
房子产权一半归配偶,其余的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若房产为老人
个人财产,则按
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
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