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
个人财产,但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延伸内容】
婚前
财产继承人继承从公民死亡时开始,首先需要判断该婚前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首先看是否留有遗嘱或者
遗赠协议,遗嘱或协议有效的,按照其内容发生继承,没有
留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发生
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法定继承的
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丧失
继承权:故意杀害
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
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