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的,复议分为必经复议和选择复议。两者的区别如下:必经复议是指应当先向
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包括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
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
行政行为,征
收税款、加收
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
代扣代缴、代收
代缴、
代征行为等。
2、选择复议是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二)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三)
税收保全措施、
强制执行措施。
(四)
行政处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