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期间债权、
债务到底该如何处理呢?主要是认定如何是
共同债务还是
个人债务,具体看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
1、首先看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 第二种情况因
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
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3、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
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解除
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
共有财产处理。同时该《意见》第十一条也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
债务处理。